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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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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19-07-11 09:02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陕西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二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我校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目标,以“明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表率”为主题,以赵正永、魏民洲、冯新柱、钱引安等反面典型和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及十八大以来我省各级查处的典型案件为镜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说纪,促使党员干部以案为戒、汲取教训,警钟长鸣、干净干事,为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加快追赶超越、实现升大更名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参加对象

全体党员、处科级干部。

三、时间安排

2019年7月-9月。其中7月-8月为活动启动和自学阶段,9月为集中教育和研讨阶段。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党员、各级干部自学

工作任务:

1.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党员、各级干部自学。

责任单位:宣传部

配合单位:组织部纪委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工作任务:

1.组织观看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

2.举办廉政教育专题报告会。

责任单位:纪委

配合部门: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三)召开集体学习讨论会

工作任务:

1.召开学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讨论会。

2.召开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中心组学习讨论会。

责任单位:宣传部

配合单位: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四)举办讲专题党课和主题党日活动

工作任务:

1.组织讲廉政党课。

2.举办主题党日活动(或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责任单位: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五、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应对照《通知》精神,做好工作安排,加强宣传报道,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学习宣传活动收到实效。9月25日前应将工作开展情况报组织部,组织部汇总后报送省纪委宣传部。

(二)全体党员、干部在学习活动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自省自戒、自警自励,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处级以上干部在学习活动中要严格对照纪律要求,认真检视问题,重点做到“五查五看”,即:一查理想信念,看是否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二查“两个责任”。看是否做到从严治党、正风肃纪;三查纪律规矩,看是否做到严守党纪、清正廉洁;四查作风建设,看是否做到从严律己、以上率下;五查担当作为,看是否做到勤政有为。

(三)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应紧扣活动主题,安排部署好本单位的学习教育活动。在确保高质量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可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各党支部应制定支部学习计划,指导党员采取集体学习和自主自学、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活动。

(四)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安排好本单位党外的处科级干部的学习教育,确保教育对象的全覆盖。

(五)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应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突出学习实效,教育引导党员和干部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中把握主题教育的总要求,不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为我校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夯实思想基础。

附件:纪律教育学习清单

                                                                           宝鸡文理学院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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