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级精神  通知公告  学习动态  评论解读  学习园地  学校主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印发《中共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11-27 09:57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校师生中掀起学习十九大精神的热潮,把师生员工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根据中央和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统一安排,现将《中共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

1.党的十九大精神校级领导及党委委员深入各部门和二级学院宣讲安排表

2.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委理论讲师团成员深入各二级学院主题宣讲安排表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                            

抄送:校领导,档㈡。

宝鸡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印发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方案

为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影响深入,积极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暨举办第21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大讲坛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讲内容

此次宣讲的内容是:以党的十九大报告和新党章为重点,引导师生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的主题,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深刻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深刻领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和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深刻领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

二、宣讲时间

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26日

三、宣讲安排

(一)筹备好省市宣讲团报告会

按照省委和市委的统一安排,认真筹备好省专家学者宣讲团和宝鸡市委宣讲团来我校举行的宣讲报告会。组织校领导、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各党支部书记、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师、学生辅导员及学生代表聆听报告会。

(二)成立两级宣讲团,开展十九大精神宣讲

1.党委宣讲团

校党委组建党委宣讲团,由校领导及党委委员担任成员,按照《校级领导及党委委员深入各部门和二级学院宣讲安排表》(见附件1)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

2.党总支宣讲团

各党总支要组建宣讲团,成员包括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党支部书记等。在党委宣讲团集中宣讲结束后,迅速开展集中宣讲。各党总支于11月30日(星期四)18:00之前,将本单位的宣讲工作安排报送党委宣传部。

(三)成立理论讲师团,开展主题宣讲

从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法学院等单位选调党性修养强、理论水平高的专家学者(含入选宝鸡市理论宣讲工作者库的我校人员),组建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委理论讲师团,并按照《党委理论讲师团成员深入各二级学院宣讲安排表》(见附件2),于11月27日至12月8日两周内深入相关二级学院,结合学院实际,开展主题宣讲。

(四)网络宣讲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校园网、官方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的作用,精心策划、全面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邀请理论专家、单位负责人、师生代表,畅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体会,并通过网络平台广泛宣传报道。

四、宣讲要求

1.把宣讲活动准备好。各单位要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系统筹划。宣讲团成员要在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习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准确领会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学深学透,严格按照中宣部印发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提纲》认真备课,精心准备宣讲材料,认真制作课件,确保宣讲活动取得实效。

2.把宣讲活动组织好。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周密部署,将党委委员宣讲、党总支宣讲团宣讲和党委理论讲师团宣讲综合考虑、合理安排,确保师生员工全覆盖。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此次宣讲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本单位师生的组织工作,确定宣讲时间、地点,积极与报告人联系。报告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主持,学生辅导员做好报告的组织、学生的考勤等工作。

3.把宣讲活动宣传好。

各单位要对党委宣讲团、党总支宣讲团和党委理论讲师团的宣讲活动和其他宣讲动态及时跟进报道,要对本单位开展宣讲活动情况和师生员工学习成效及时宣传报道,为全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营造良好氛围。

4.把宣讲活动总结好。各党总支要认真做好宣讲活动的总结工作,并将宣讲活动总结和图片于12月31日前报党委宣传部(服务楼520室)。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宝鸡文理学院  版权所有 宝鸡文理学院